市檢察院警用裝備采購科,市檢察院警用裝備采購科職責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市檢察院警用裝備采購科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市檢察院警用裝備采購科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警察,督察,檢察有什么區別?
警察與督察都是依法行使公權力的人員,而檢察人員除依法行使公權力之外,還可以監督法律實施,向法院提起公訴,查處貪污受賄和瀆職侵權行為。警察局長、副局長與檢察長、副檢察長都是法定權力,有法權,有法章,依法依規行使手中的權利,切勿濫用職權,否則將自食惡果,受到嚴懲。
謝邀!
警察這個稱呼是一個泛指,我們常說的警察說的是公安機關的民警。其實警察細分很多種,公安民警(森林,鐵路,海關等),司法警察(司法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獄警),國家安全,邊防(履行公安機關職責,編制屬于解放軍武警序列)等,以上均承擔著維護公共安全,保護社會和個人財產,懲治犯罪,守護國家安全的重大責任。
督察這個稱呼存在的部門就比較多了,最多的屬于公安機關,與紀檢部門派駐公安機關紀檢組“一套人馬,兩塊牌子”,主要是開展內部監督,對個人或者組織控告民警或者輔警在履行職務過程中或者工作之外的涉嫌違紀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其他部門也存在督察這一稱呼,例如國家和省一級行政機關里有國土資源督察、環保督察等,主要承擔著監督下級部門是否正確履行各自承擔職責,接收舉報等職能。
檢察則特指檢察機關,憲法中將檢察機關定位為法律監督機關,主要行使代表國家審查起訴犯罪嫌疑人,審查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監督刑事執行(看守所,監獄),刑事民事行政監督,公益訴訟,接收控告申訴等職能,剛剛有其他人回答說有反貪污部門這個說法現在有誤,在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后,原屬于檢察機關的職務犯罪部門(反貪污賄賂局、反瀆職侵權局、職務犯罪預防部門)在2017年到2018年初已經陸續整體移交給各級監察委員會,以后不再承擔職務犯罪偵查職能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記得關注
廣義的警察指穿制服使用公權力的人,比如公安警察、法院警察、邊防警察、海關警察等。
狹義的警察特指我們常見的公安干警,就是公安局、派出所的警察,下文的警察都是狹義的。
警察接受報警、負責偵察、負責抓人、負責審訊、然后制作案宗提交檢察院;
督察是警察的一種,是專門負責監督其他警察是否有違法亂紀的警察,受警察機關里紀委的領導;
檢察院獨立與公安部門,接受公安部門的案宗,并復核其中的事實,做出是否起訴判斷,代表公權力機關向法院提起訴訟。特別的,檢察院設有反貪局,專門負責貪污賄賂案件,可以獨立辦案。
警察是一個職業(分類很多,武裝警察部隊,刑事警察,鐵路警察,司法警察……)督察是監督部門(有公安督察,有生產安全督察,地震救災督察……)檢察是指國家法律監督機關(人民檢察院)。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市檢察院警用裝備采購科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市檢察院警用裝備采購科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