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盾警用裝備有限公司老板,中盾警用裝備有限公司老板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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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樂清失蹤小孩系家屬惡作劇報假警,會受到什么樣的處罰?
消費別人的善良就是最大的惡。【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首先一定要嚴懲,不然以后真的有小孩丟了。誰還敢相信,誰還敢幫著轉發幫著找人。這不是禍害社會么。消息發出來的當天,從不在朋友圈發幫忙找人消息的我發布了這個小孩丟失的消息,希望朋友圈能幫忙小孩。可是沒想到結果是這樣的,著實讓村姑痛心疾首!
據該孩子家鄰居同住振興小區的趙女士透露,該家人已在凌晨匆匆搬家,欠下好幾個月的房租,不知去向。而罪魁禍首孩子的母親也已經被刑拘。對此村姑只有“呵呵”二字送給他們,僅僅為了測試丈夫的真心就欺瞞世人,耗費了大量的公共資源和社會的同情心。現在很多人已經知道網絡的力量,更學會了如果去“利用”這力量,編著故事讓好心人掏腰包,更有甚至聯合媒體進行炒作瘋狂攫取利益。
可是,社會資源是有限的,人們的愛心也如信用卡的額度一般也是有限的,當這些昧良心的騙子瘋狂透支他人的愛心和善意的時候,也無情地關掉了那些真正有需要的弱勢群體的求助之門。更不用提,很多真正的弱勢群體根本就求助無門,連眾籌平臺為何物都不知。舉個簡單的例子,據相關統計,中國70%以上的自殺發生在農村,走投無路的時候,除了死亡,這些可憐人根本不知道該如何求助!下一個失蹤孩子的新聞,還能激起人們的高度關注嗎?恐怕多數人轉發關注前會有多少疑慮。
每當村姑看到詐捐、眾籌騙錢這類消費大眾善良的新聞時總感到深深的無力。屢屢出現這種情況,這個社會就會出現信任危機,在這風雨飄搖的背景下,善心的我們進退維谷。
捐,是腦殘,是輕信,是人傻錢多,是被人利用;
這個已經不是惡作劇了,而是家長腦殘,這回玩大子把自己扔進去了!
這則尋子廣告前幾天傳遍網絡,獎金一度漲到50萬。在尋找小黃的過程中,有人說其實他早已經回家了,出走的原因是抗議補習班報了太多;有人說他在樂清附近的山上被找到了;有人說他掉在了一口井里,但已獲救;還有人說他是被人販子拐走了……這些傳言先后被證實是假消息。
最后發現孩子根本沒有丟,警方通報失蹤5天的男孩黃某12月4日22時48分找到,警方確認其人身安全和基本健康。經初步查明,此“失聯”事件是男孩的某家屬故意制造的虛假警情。
到底是怎么回事兒?是男孩的哪個家屬因為什么原因編造男方丟失的警情?警方最終的調查結果更是出乎大家的意料。
今天警方又通報調查結果:警情制造者竟然是男孩的母親,而原因竟是因為她跟丈夫存在感情糾紛,所以通過故意藏匿兒子的方式“考驗”父親黃某!
真相竟然是這樣,這位母親為了測試丈夫的感情竟然想出報假警的招數了,簡直是既腦殘又法盲!
溫州樂清11歲走失男孩終于找到,但事故原因竟讓人大跌眼鏡,原來這一切竟是其母親一手策劃的彌天大謊!整整五天,整個溫州的所有警民都為他操碎了心,結果卻是啼笑皆非的烏龍一場,實在是讓人憤怒不已。
據報道,溫州樂清11歲男孩是被其母陳某故意藏匿起來的,原因在于她和在外經商的丈夫黃某發生感情糾葛,遂突發奇想用兒子失蹤來測試他是否在乎自己和兒子。不得不說,這真是讓人無言以對的“作案動機”。
如果陳某適可而止,在丈夫萬分焦急準備報警時就將真相和盤托出,那還可以得到原諒。但是,她卻本著“唯恐天下不亂”的大膽心態,非但沒有及時阻止丈夫報警,還聲勢浩大地發朋友圈“重金懸賞”兒子線索,在極短時間內鬧得滿城風雨。事情發展到這一步,就已經遠遠超出家庭事物的范疇了。
因為這件事,不光警察全力出動,各種民間搜救隊也積極行動,所有溫州市民都身心牽動。大家都心急火燎地共同追求一個目標,即能夠早日找到失蹤男孩。
就在大家拼盡全力尋找男孩時,突然發現男孩根本就沒有失蹤,而是被其母親陳某藏起來時,可想而知當時所有人、尤其是參與搜救的警察和民間隊員們,是多么地滿腔怒火。這就好比“狼來了”的故事里那樣,不光消費了大眾的善良,更消耗了大量警力等社會資源,嚴重擾亂了公共秩序。
當然,男孩母親陳某的所作所為,屬于編造、傳播虛假警情的違法行為,并且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已經涉嫌構成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罪。目前她已經被刑事拘留,等待她的將會是法律的制裁。
這下子她鋃鐺入獄,就算測試出丈夫在意她,也沒辦法得到丈夫的在意了,真是無知女人啊!
監控顯示,11月30日17時28分,戴紅領巾、背著書包的黃政豪從城東街道坐公交到虹橋,17時49分在虹橋客運西站公交站臺下車,隨后步行至西站邊上逗留五分鐘左右。17時55分,黃政豪在西站乘坐載客三輪車,17時58分,坐三輪車到虹橋鎮沙河路下車,之后獨自一人步行時失去蹤跡。黃政豪下車的地方離家只隔著一條街,只剩下六七百米的距離,可就在最后這段回家的路上,11歲的黃政豪失蹤了。
樂清警方通報稱,11月30日19時13分,樂清市公安局接市民陳女士報警求助稱:其兒子黃某于30日下午在城東街道某小學放學回家途中失聯。接報后,溫州、樂清兩級黨委政府和公安機關高度重視,立即啟動重大警情處置機制,以最高等級組成聯合調查組,投入大量警力,調用一切資源,全方位開展查找工作。期間,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紛紛出人出力,積極投入查找工作。
因多日尋找未果,為確保失聯男孩安全,樂請公安于12月3日發布通報,希望廣大市民積極提供有效線索。12月4日中午,男孩父親發布消息,孩子失聯已超過84小時,“50萬重金尋人”。不過在找到男孩后,樂清警方明確表示,經初步查明,此“失聯”事件是該男孩的某家屬故意制造的虛假警情。事件原因、具體情況正在進一步調查中,公安機關將根據查明的事實依法作出處理,并及時公布進展情況。
真是有夠無聊,有夠無助,有夠可惡的!把別人的一番好意,一番心血都踐踏了,如果未來在發生幾次這樣的事件,會不會就真的導致了狼來了慘劇發生呢?畢竟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警隊的力量更是有限的,你們這樣做無疑是欺騙了大家的感情和時間!如果這個時候別人有了困難和危險,你們豈不是有難逃掉的責任???安全面前沒有兒戲,請不要那你們的無知 和無聊來戲弄廣大網友的好心!!!!
如此破壞社會道德體系的事情我覺得一定要給予處罰,讓他們民記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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