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裝備清點管理,警用裝備清點管理辦法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警用裝備清點管理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警用裝備清點管理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警察叔叔繳獲的毒品會怎么處理?
1.首先根據《公安機關繳獲毒品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辦案人員應當在繳獲毒品的現場對毒品及其包裝物進行封裝,并及時完成稱量、取樣、送檢等工作;確因客觀原因無法在現場實施封裝的,應當經辦案部門負責人批準 ,當場開具《扣押物品清單》,責令毒品犯罪嫌疑人及現場兩名以上偵查員簽字,收繳毒品的全過程要進行錄像、照相,存入案卷,永久保存。
2.收繳毒品后,應當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將毒品移交本部門,隨后會對繳獲的毒品進行封存,備案,并統一入庫管理。
3.案件偵查終結、依法撤銷或者對行政案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終止案件調查后,縣級公安機關禁毒部門應當及時將臨時保管的毒品移交上一級公安機關禁毒部門。
4.需要銷毀毒品的,應當由負責毒品集中統一保管的禁毒部門提出銷毀毒品的種類、數量和銷毀的地點、時間、方式等,經省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方可銷毀。銷毀毒品時,應當邀請檢察機關和公證部門派員到現場負責監銷,并與環保部門共同采取措施防止環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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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繳獲毒品之后,先進行清查盤點,然后再進行檢(化)查,確定成份,含量等等!然后歸類,核實登記,再入倉保管。待走完法律程序,最后進行銷毀。(上世紀九十年代一般焚燒,當代環保意識增強,一般都拉到垃圾發電廠進行無害化處理?。?/p>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處理治安管理案件時,對查獲的毒品、淫穢物品等違禁品和賭具、賭資、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本人所用的工具,應當收繳并按照規定處理,不能讓具有社會危害性的物品再次流入社會。
同時對收繳的物品也不能私自截留、私分,而應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警用裝備清點管理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警用裝備清點管理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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