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警用裝備違法,警用裝備違法銷售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使用警用裝備違法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使用警用裝備違法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警察穿警服處理私人事務,是否違法?
這要看處理的事務是否違法,跟穿不穿警服沒啥關系吧。難道警察穿警服去銀行取點現金花違法了?難道警察穿警服開自己車送孩子或者老婆去醫院違法了?難道警察穿警服中午到附近飯館吃午餐違法了?難道警察穿警服接家里打來的電話違法了?但是不管警察穿不穿警服如果打架斗毆肯定違法,如果喝酒駕車肯定違法,如果敲詐勒索肯定違法,等等等等,
所以,要看你做了啥事。
作為1名20多年的警察,我可以負責任的說,穿警服處理私人事務是有可能違法的,關鍵取決于以下三點:一是違反了什么法?二是傷害了誰的利益?三是造成了什么影響。
我是@職場取經閣,關于您的提問,我結合違法犯罪的構成要件和現實予以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我國的法律規定,違法犯罪必須具備四要素:主體、主觀方面、客體、客觀方面。
結合具體的案件來說,主體指誰干的,主觀方面指犯罪動機,客體指傷害了誰的利益,客觀方面指采取了什么手段、造成了什么后果。以上四點都滿足了,才會構成違法犯罪。
打個比方:我拿刀傷害了別人。主體是我,主觀方面明顯是故意傷害別人,客體是別人,客觀方面是拿刀,并且造成了傷害的后果。很明顯,我會構成故意傷害罪。
再打個比方:我撿了路邊的錢。主體是我,主觀方面是故意,客觀方面是用手撿錢。但是,這卻不構成犯罪,因為客體不存在,路邊的錢屬于無主財產,我沒有侵害任何人的利益。
綜上,只要構成主體、主觀方面、客體、客觀方面四個要素,都會構成違法犯罪。
人民警察法第36條明確規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標示、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為人民警察專用,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持有和使用。
答:我們不難看出,法律對人民警察穿警服就一個要求:警容嚴整,舉止端莊。也就是說,只要有人民警察身份,并且能夠按規定著裝,警察就可以隨時穿警服。
其實,法律之所以對人民警察穿警服沒有做進一步要求,主要也是考慮到警服是警察權力的象征,人們在大街上看到穿警服的人,總會提高安全感,這是人們希望看到的。
綜合以上敘說,警察穿警服不違法,甚至鼓勵穿警服。
我網購一電棍,放車上防身之用,如遇交警檢查,請問我犯法了嗎?
這些東西沒有用還惹事,不僅警察找你麻煩,對手要是得到了對自己更不利!最好攜帶一些正常情況下是公認的其他方面的工具,用具,必要時,可以用來防身,而不引人注意,比如普通的短棍,棒球棒,練武的齊眉棍等等,都是可以的,個人有一把日本進口的折疊鋸,做林業工作用的,急需時也是工具,一般警察不會把它當管制刀具。
身邊盡量少攜帶防身工具。萬一遇到突發事件 萬一抻不住小暴脾氣容易玩火上身。如果沒有防身工具也可能會忍讓忍讓 反倒無事。在某種角度來考慮防身工具會助長任性的小脾氣,遇到警察 肯定會給你沒收。不用考慮
電棍就不是用來防身的,誰會站著不動讓你電?如果按倒了再電就犯法了。去買個工兵鏟放車上,一下就能解決問題。如果嫌工兵鏟威力小,就放一把割麥子的鐮刀,這東西不用砍在身上,拿著揮舞兩下就能震懾犯罪。
電警棍是不允許的
我曾經買過一個鐵的棒球棍放在車上,前幾年在開兩會時我在河北和天津交界過安檢時被警察給沒收了
平時交警是不檢查后備箱的,都是在國家有重要會議,各個高速口或者省市交界的地方有安檢時才會檢查,如果發現肯定會給你沒收,我覺得最好還是不要找嫌麻煩的好。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使用警用裝備違法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使用警用裝備違法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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