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身武器裝備庫,隨身的武器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隨身武器裝備庫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隨身武器裝備庫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什么樣的防身武器,可以隨身帶?
遇見攔路搶劫的,小偷,千萬不要追打,反抗。如果追打反抗,一不留神你就攤上大事了。
判你個防衛過當,拘役,罰款,賠償犯罪分子的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
您還提出帶防身物件,最好免談……
承蒙青眼,謝謝相邀,受寵若驚,敢不出招:
二十響鏡面兒匣子最好!三棱刮刀輕巧!可惜中國不能帶是吧?
一字兒改錐湊乎,帶一支不大自然,你腰里帶個電工工具夾試試。把電工刀子扔下,那玩藝兒令人害怕。
還不行!牛皮板帶,黃銅扣。咦!這玩藝兒扣到腰里,在再想抽出來可就費勁了!
這個再不行……誒!孫猴子那根兒金箍棒準行,借來使使!
鈍兵器有:大扳手,圓頭錘,羊角錘,俄羅斯大飯勺,啞鈴,秤砣或者石頭(用結實布袋裹起來就是流星錘)等等
銳兵器有:電工刀,螺絲刀,大鑰匙,大鋼釘,圓珠筆,手鋸,工兵鏟,劈柴斧等等
軟兵器有:皮帶,各種繩子,公園健身老大爺的鐵鞭子,自行車鎖(這個殺傷力太大,基本一下子就是蹲十年)等等
毒藥暗器有:各種辣椒水,辣椒面(建議采用西南地區制造的),胡椒面,水泥粉,石灰粉(這個過于陰毒,有致命危險,慎用),開水,工業硫酸鹽酸,教學用的也很危險,等等
射擊類有:各類彈弓(你可以加強彈性),其它基本都是非法。
總結,生產生活中的物件很多都可以作為合法防身武器,甚至殺傷力遠大于管制刀具,例如管制刀具刺上幾刀未必致命,被圓頭錘或者自行車鎖擊中頭部可能一下子就game over了,辣椒面,石灰粉是很多邪門江湖人士的常見陰招,很多牛逼大俠就是死于此類暗算,例如一代梟雄馬永貞,還有上海灘著名的斧頭幫幫主王亞樵。
此外,現代社會不到萬不得已最好不要使用,和諧為上,即使你干掉了侵犯者,難免不被法官叛定是施暴者,判正當防衛的概率太低了。
古代能隨身帶武器嗎,為什么?
在古代,不同的朝代,對平民百姓能否隨身攜帶武器,有不同的規定,時緊時松。但總的來說,是以禁制為主的。
春秋戰國時期,群雄爭霸、天下大亂、盜賊四起,戰國七雄對平民百姓攜帶武器倒沒什么嚴格的規定。不過,當時的金屬武器基本是貴金屬青銅鑄造,銅是可以當作貨幣使用的,一般平民百姓想擁有都難。所以,當時一般只是一些貴族和一些讀書人,會隨身配劍(因為當時劍已經是君子身份的一種象征了)。比如《史記》中孟嘗君的門客馮驩,為了“吃一口肉”彈其劍而歌曰:“長鋏歸來乎,食無魚!”一個落魄到連吃飯都成問題的人,竟然隨身配戴一把劍。
但從秦朝開始,朝庭對平民百姓擁有武器就有嚴格規定了。完整的《秦律》已經消失了,但從《秦律》演變而來的《漢律》基本上還是可以看出,秦漢時期政府對百姓攜帶武器的規定是很嚴格的。《漢書》就記載了漢武帝的丞相公孫弘奏言:“民不得挾弓弩。十賊彍弩,百吏不敢前,盜賊不輒伏辜,免脫者眾,害寡而利多,此盜賊所以蕃也”。這種思維可以說一直是我國歷朝歷代對百姓攜帶武器的主流態度。漢朝及以后的大多數朝代,只有官吏與貴族可以配劍,平民百姓是不可以的。一般來說,任何人私藏武器都是重罪,漢朝開國功臣周勃,就因為準備了一些為自己隨葬的弓箭,就被判了死罪。到了元朝,對平民百姓攜帶武器的規定就更嚴厲了,甚至一度規定幾戶人家才允許共同使用一把菜刀。
但在冷兵器時代,武器的定義太廣泛了。比如我們讀《水滸傳》就會發現,一般人出遠門,都會隨身攜帶一根哨棒防身,這真的很難定義這根哨棒算不算武器。所以,無論什么朝代,都會有人鉆法律空子,非法攜帶武器的。宋朝規定一般人可以帶短刀不準帶長刀,于是就有人攜帶“樸刀”,一種可以隨時加裝長柄的刀,梁山的好漢在闖蕩江湖時,十有八九都是攜帶這種可長可短的“樸刀”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隨身武器裝備庫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隨身武器裝備庫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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